01 投运前试验
1.1 一般情况
所有新安装之流量计及新管道系统或重新组合之管道都必须要试漏。除非管道系统符合下列1.2及1.3所述之试验要求,否则管道系统不可通气。在通常情况下,流量计及管道应合并试验,但假若两者之间的接口能充分地试验,则两者亦可个别试漏。在试验时,必先检查流量计有无损毁及应检查设备,如压力计,三通管及胶管等,证实无漏气。
1.2 流量计及燃气管道系统泄漏试验
流量计及燃气管道系统应以3kpa或其最大操作压力之1.5倍进行测试,取其大者;在足够时间稳定温度及压力之后,试漏的试验时间不少于5分钟,但通常也不应超过15分钟。新安装及原已使用之管道,都不允许有任何压降。气密检查应包括在适用情况下以检漏液检验各连接口。
1.3 燃气供应阀的泄漏试验
为减低因供气阀损坏而引致不能检查到用户管泄漏的风险,应依照以下方法进行压力试验,以确保该气阀完好。
1.3.1关闭供气阀。
1.3.2将供气阀下流管道内压力减低。
1.3.3多次观察压力计,看阀下流管道压力有无上升现象。
1.3.4如确定压力上升,显示气阀已损坏,应修理。
1.3.5如不能修理好,应安排把气阀更换。
1.3.6修妥或更换气阀后,重复降压试验。
1.4 吹扫
新建管道必须确保吹扫干净后方可安装投运流量计,以免管道中的铁锈、焊渣、PE管刨边、碎屑及其它杂质进入计量室内损坏流量计或影响流量计的精度。
1.5 加注润滑油
投运前,应对流量计进行加注润滑油工作。润滑油须符合流量计使用的要求。加注润滑油时必须将流量计内气体排空。
1.6投运前检查:流量计上下游阀门必须全部关闭。燃气计量表安装后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02
流量计及管道装置置换一般要求
2.1 小型管道装置如不会排出大于0.025立方分米或所在房间体积0.1%的燃气,取其小者,而且空气流通,气体可在房间内排放。如已安装气体用具,置换后,要点燃炉头确定火焰正常。
2.2 在某些管道装置,如可能排出体积超过0.025立方分米或所在房间体积0.1%的燃气,取其小者,则气体应排出露天的地方。放散管出口要装上阻火器。不可点燃排出之气体,只可用适当之燃气探测仪器来试验。
2.3 容积超过0.59立方米之大型管道装置,及在直接置换时有潜伏危险性的管道,应在直接置换前,先以惰性气体置换。
03 流量计投运
3.1 流量计未装旁路
投运时先以中等开度开启流量计上游阀门,保持流量计下游阀门关闭;待流量计充满介质后,中等开度缓慢开启流量计下游阀门,以较小流量运行一段时间(如10min);全开上游阀门,再开大下游阀门,调节到所需正常流量。
3.2 流量计装有旁路
先全开旁路阀,以中等开度开启流量计上游阀,缓慢开启下游阀门;关小旁路阀,使流量计以较小流量运行一段时间(如10min);全开上游阀门,全关旁路阀(保证无泄露),调节到所需正常流量。
3.3升压速度应小于30KPa/秒,升压过快易损伤流量计的叶轮。
3.4投运时,观察流量计的工作情况。以使流量计进行正常公平计量。
3.5 流量计的压力、温度显示工作情况。
当流量计投运后,首先观察流量计显示的压力与实际压力(同步检测)进行对比,确定流量计是否正常工作。
3.6
流量计的设置:对流量计的压缩系数输入情况进行核对,主要根据流量计本身需要的几个参数进行核对(阅读厂家说明)。
3.7 流量计的启动流量(灵敏度)工作情况
观察流量计启动流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流量计进口阀门开启状态时,开启放散阀,观察流量计是否有小流量显示,并记录。关闭进口阀门,放散阀保持开启状态时,观察流量计何时有小流量显示,并记录。(当有小流量显示即为该流量计的启动标况流量,根据此时压力情况换算成工况流量与流量计的说明进行对比)。
04 流量计停运
4.1 由于某些原因而要长时间停气,流量计应予拆离;但如短期不用,例如更换流量计,则可保留流量计于原来位置。无论流量计拆除与否,都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非法连接。同时告知客户有关申请重新通气的程序。
4.2 如不把流量计拆离,流量计控制阀应关上,及将扳手或手柄封锁。
4.3 如把流量计拆去,流量计所附的用户管道及流量计控制阀应以管塞或管帽密封或永久密封。在曾装设流量计的室内,任何仍然有气的管道上,应清楚标明该类管道内仍然存有天然气。
4.4 如自拆除流量计当日起计满十二个月之前,还未重新安装该流量计或未以另一流量计代替该流量计,同时也没有流量计控制阀或紧急控制阀,则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可能在接近供气主管处,拆除供应天然气给该用户之供气分管,并应把未拆除的管道两端以适当的配件密封。
05 运行管理的一般原则
5.1 联络
如有任何流量计保养操作,涉及影响调压站供气时,操作人员进场前必需事前知会调度中心当班调度员,同样,当一切操作完成并在离场前,操作人员必需通知当班调度员。事前必须知会管网运行部的有关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
5.2 设备纪录
在每个工作场地,所有设备需要保留纪录,包括以往的维修资料,以备日后参考。必须具备一份完整的流量计台帐,其中需要注明流量计的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公司编号、使用地点、投运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润滑油加注时间、电池更换时间等。以便随时检索。
5.3 维修及保养记录
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维修及保养记录系统。记录内会指出曾执行何种保养,零件更换以及作出的相应修理工作。保养人员应使用标准的纪录表,内载应要纪录的项目,使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后能够准确地填上资料。
5.4 工作许可证及输气系统维修程序
在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程前,负责人员必须得到签发人员发出的工作许可证及输气维修程序。如该工程会影响供气网络,则必须得到管网运行部经理的审核、签发。